(见习记者 张鹏)近日,在市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定于2016年7月中旬至12月下旬开展为期半年的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时间为2016年7月中旬至12月下旬。整治期间将重点治理旅行社市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强迫或诱导购物、不履行合同等违法行为。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快构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 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开展对辖区内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普遍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招徕游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规旅行社和主要责任人,一律按照《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旅行社报请上级旅游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整治期间还将联合市工商、公安、通信、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黑网站”、QQ群、微信群等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实的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警示广大游客避免权益受损。“导游是否存在强迫购物或者诱导购物的行为也是我们查处的重点,如加大对旅游团队的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检查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的导游和领队人员。”工作人员称,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导游员,将坚决清理出导游队伍。 此外,本次整治行动还将大力整治违法经营旅游购物场所。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将联合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对存在强迫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严厉处罚或者依法取缔。 整治行动期间,全市旅游部门将联合公安、工商、物价、商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快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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