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慈善月“活动会议现场 (见习记者 张鹏)11日上午,2016年全市“慈善月”活动动员会议召开,今年全市“慈善月”活动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机构等的全体社会成员可通过4种方式进行捐款,为慈善事业助力。今年全市开展以脱贫攻坚对象、低保对象、遭遇突发性困难贫困家庭为对象,以“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慈善救助”为主题的“慈善月”活动。活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捐赠可通过直接捐赠、建立个人(家庭)冠名基金、建立企业冠名基金和网上捐赠4种方式进行,现金、物资等可以直接捐赠,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协议建立基金,基金捐赠者拥有冠名权,可统称为“泰安市慈善总会(个人或家庭称谓)基金”。个人(家庭)建立基金的最低额度为一万元人民币,可一次注入,也可分批注入,最多不超过五次。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协议建立基金,同样拥有冠名权。不过企业冠名基金分捐赠基金和认捐基金两种,捐赠基金最低额度为20万元,可一次注入,也可分批注入,最多不超过五次;认捐基金最低额度为200万元,本金留存企业,每年将增值部分捐赠用于慈善事业,增值部分原则上不低于7%。而网上捐赠可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全市“慈善月”活动的捐款,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对象及低保对象、遭遇突发性困难的贫困家庭救助。捐赠账号:811070101421003629;户名:泰安市慈善总会;开户行:泰安银行泰前支行;联系电话(传真):05385366269。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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