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将分阶段、分行业逐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预计我市首张排污许可证将于5月份颁出,7月1日起,全市现有火电、造纸企业必须持证排污。 3月30日,全省首张排污许可证在济南颁出。据了解,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是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在火电、造纸行业开展,涉及30余家单位,将于5月底前完成。排污单位须申请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污,排污性质、种类、标准和排放量都必须通过排污许可证得以确认。自7月1日起,全市现有火电、造纸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对无证单位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限制进行排污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视为违法排污予以处罚。 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有3家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进行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结束后,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环保局审核后再按照程序颁证。预计我市首张排污许可证将于5月份颁出。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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