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鹏)日前,市编委印发《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3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直属机构“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进行了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修订“三定”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将修订“三定”规定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衔接。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与法律法规、改革要求不一致、部门行政许可权分散、部门间职责交叉、上下级业务部门权力边界不清晰、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强化部门主业主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坚持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 各部门将参照上级业务部门“三定”规定,结合本级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情况,拟订“三定”规定草案,梳理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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