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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老龄办力促银龄安康工程实现新突破

时间:2016-07-07 10:15来源:泰安文明网 点击:
        今年以来,泰安市老龄办以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明确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多方参与,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银龄安康工程实现新突破。上半年,经过全市各级老龄办和人寿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全市投保老年人总数及收取保费数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均达130%以上。
 
  一、明确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意见》精神,拟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由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保协会等四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出台泰安市关于落实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老龄、民政、财政和保险监管部门的领导责任,特别是老龄部门的牵头责任,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银龄安康工作。
 
  二、促进多方参与。以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作为实施银龄安康的主要抓手,积极动员社会各届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继续争取各级政府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纳入财政扶持范围,通过财政购买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目前,泰山景区为购买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每人补助10元。泰安高新区财政拨付10万元扶持银龄安康工程,为购买施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每人补助20元,剩余资金采取赠送方式,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办法,每人20元。市里正在积极做工作,力争今年有所突破。进一步动员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老年人子女等社会力量为老年人赠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促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保证增幅扩面。一是联合泰安人寿分公司出台2016年全市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推动方案。结合2016年度全市各级老龄机构辖区银龄安康工程适龄投保率40%的工作目标达成要求(50岁-80岁适龄人群),设立2016年度银龄安康工程达标奖。二是主动协调涉老部门参与。协调民政、妇联、残联、扶贫办、慈善总会分别为享受低保老年人、困难老年妇女、特困老年职工、50岁以上的残疾老人、贫困老年人、低保困难老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将银龄安康工程纳入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让他们亲自推动银龄安康工作的落实,同时,也让他们为老年人协调、争取支持资金购买银龄安康保险。三是落实省老龄办工作要求,在500人以上的村居设立银龄安康专职服务代表,由专业团队落实宣传、销售和服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各县(市、区)老龄办和人寿公司成立联合督导小组,进一步建立联合推动工作机制。市级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季推进、半年一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强化督导帮促。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实行定点督导、限时突破。县(市、区)实行“月月推进、月月分析”,在业务高峰期实行“周周推进、周周分析”。各级老龄办在制定考核意见时,将实施银龄安康工作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年终不得评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并将考核结果分级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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