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人自益。
【解释】
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减损他人的利益。
故事:
明朝崇祯年间,有甲乙两人感情很好;这时候正逢朝廷举办武举人的甄试选拔,地方官员可以向朝廷保荐武举一名。甲就请托县令帮忙推荐他认识的人,乙就请托司李帮忙推荐他认识的人。而被推荐的人若是录取了,就必须要给甲或乙五十两黄金的酬仪。后来甲想到县令的声望不够,被推荐的人肯定难以成功;而司李的声望高,被推荐的人,一定可以成功。因此甲就设计对乙说:“我们两人既然同心,就该同甘共苦,如果武举的推荐,只录取我们推荐的人的其中一位。不论是你认识的人录取,或是我认识的人录取,我们都应该均分这个谢金。”乙就同意甲的建议。等到放榜的时候,请托司李推荐的人,竟然未被录取。而请托县令推荐的人,竟然录取了。而在推荐以前,就已经封存的酬金,都在乙那里,由乙负责保管,而甲又不能食言,惟有闷闷不乐而已。
【分析】
自私自利的人,总是觉得自己最重要。看到别人有所成就的时候,自己不努力也就算了,却往往心生嫉妒,暗地里总要想些办法损害别人的利益,以此来达成自己的私利。这样的人就象瘟疫上身一样,任谁都不会想和他做朋友。在损害别人利益的时候,他自己也不会得到什么好报啊!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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