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本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失信人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住高级宾馆等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失信人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惩戒;其法定代表人等同失信自然人被限制高消费。希望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以免被采取强制措施产生负面影响。欢迎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1、申请执行人王志强与被执行人任强、赵真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5)泰山民初字第214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253号。
执行标的:4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任强,男,1981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上高办事处凤台村898号,身份证号37090219810909****。
被执行人:赵真真,女,198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河东村177号,身份证号37091119830820****。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2、申请执行人洒荣庆与被执行人泰安中意动力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5)泰山商初字第5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5)泰山执字第1623号。
执行标的: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泰安中意动力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高新区创业大街(多利多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晓明,身份证号37090219760320****。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3、申请执行人侯静宇与被执行人侯庆抚养费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3)泰山民初字第195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5)泰山执字第207号。
执行标的:10200元。
被执行人:侯庆,男,1976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三友惠泽小区4号楼3单元1楼东户,身份证号码37091119761022****。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4、申请执行人任焕彬与被执行人泰安联达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5)第104号仲裁裁决书。
执行案号:(2015)泰山执字第1688号。
执行标的: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泰安联达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万官路西首。组织机构代码726238923。
法定代表人:张结合,身份证号37090219500209****。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5、申请执行人杨学进与被执行人王国勇、吴志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5)泰山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12号。
执行标的:153880元及经济损失。
被执行人:王国勇(曾用名王勇),男,196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北亲办事处东七里沟村317号,身份证号码37042119661015****。
被执行人:吴志强,男,1965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建湖县卢沟乡淳花村村民,住该村5组48号,身份证号码32092519651103****。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6、申请执行人徐珑与被执行人张笃华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4)泰山民初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5)泰山执字第1058号。
执行标的:3500元。
被执行人:张笃华,男,汉族,1962年12月21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办事处尚家寨村16号,身份证号37090219621221****。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7、申请执行人许加新与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东尊门业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2)泰山民初字第27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4)泰山执字第356号。
执行标的:98275.34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区东尊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宅子村。
法定代表人:刘建,身份证号37091119760112****。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8、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执行人陈荣庆、张美、高振峰、朱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2)泰山商初字第137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948号。
执行标的:57996元。
被执行人:陈荣庆,男,1979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御楼社区6号工商银行宿舍1号楼1单元1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790401****。
被执行人:张美,女,1977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御牌楼社区6号工商银行宿舍1号楼1单元1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1119770816****。
被执行人:高振峰,男,197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利民小区28号楼6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750110****。
被执行人:朱红,女,1976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利民小区28号楼6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760515****。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12。
9、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鹏、孙启珍、泰安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3)泰山商初字第123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916号。
执行标的:38.1259元。
被执行人:王鹏,男,1981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办事处003号1号楼2单元301室,身份证号37098319810510****。
被执行人:孙启珍,女,1984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办事处003号1号楼2单元301室,身份证号37091119840823****。
被执行人:泰安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8172415。
法定代表人:刘均科,总经理。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12。
10、申请执行人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韩兴莲、周军、董军、王红霞、翟德生、王红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3)泰山商初字第155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855号。
执行标的:232823元。
被执行人:韩兴莲,女,1968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长城小区7号楼503室。身份证号37090219680204****。
被执行人:周军,女,1964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长城小区7号楼503室。身份证号37090219640208****。
被执行人:董军,男,1972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青云庵小区2号楼3单元601室。身份证号37090219720528****。
被执行人:王红霞,女,1970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青云庵小区2号楼3单元601室。身份证号37090219701005****。
被执行人:翟德生,男,1968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清真寺小区22号楼2单元502室。身份证号37090219680917****。
被执行人:王红梅,女,1968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园林小区12号楼3单元1号。身份证号37090219681028****。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12。
11、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强、王艳英、张民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3)泰山商初字第123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915号。
执行标的:30800元。
被执行人:李强,男,1967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温泉东区1号楼3单元501室,身份证号37090219670311****。
被执行人:王艳英,女,1967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莱芜市莱城区鲁中东大街95号,身份证号23260219670529****。
被执行人:张民,男,1978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迎暄大街216号,身份证号37090219780201****。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12。
12、申请执行人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传刚、刘如芳、石建路、韩绪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6)鲁0902民初722号。
执行案号:(2016)鲁0902执881号。
执行标的:446660.16元。
被执行人:赵传刚,男,汉族,1965年6月2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河东村179号,身份证号37091119650602****。
被执行人:刘如芳,女,汉族,1963年6月3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河东村179号,身份证号37012119630603****。
被执行人:石建路,男,汉族,1963年1月18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河东村413号,身份证号37091119630118****。
被执行人:韩绪绪,男,汉族,1988年8月11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上高办事处上高镇村629号,身份证号37090219880811****。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12。
13、申请执行人张玉琪与被执行人廉鸣晓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3)泰山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3)泰山执字第642号。
执行标的:1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廉鸣晓,男,1969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汶上县西和园社区西院6号楼2单元701室,身份证号37083019690313****。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14、申请执行人宋宝林与被执行人邱树申欠款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05)泰山民再初字第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11)泰山执字第914号。
执行标的:49615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邱树申,男,1965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五马小区1号楼2单元401室,身份证号37090219650204****。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15、申请执行人卢健与被执行人杨勇、马志勇、李海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审理案号:(2011)泰山民初字第166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3)泰山执字第52号。
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杨勇,男,汉族,1976年2月9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南关路南段路东颐和名居8号楼1单元302室,身份证号37091119760209****。
被执行人:马志勇,男,汉族,1976年4月10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路1号5号楼1单元401室,身份证号37091119760410****。
被执行人:李海涛,男,汉族,1976年5月19日出生,住泰安市灵芝小区25号楼东单元5层西户,身份证号370911197605192011。
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38-8625172。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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