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2016年第四季度,泰安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564万。加上前三个季度,去年泰安共获得补偿款956万元。 据悉,2016年12月份,泰安市在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重污染天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等都有了改善。而除了优良率有所下降,去年全年泰安的整体气质有很大改善,蓝天数达到250天左右,同比增加了20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0天。 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其中,泰安市获得生态补偿款564万元,是四个季度中获得补偿最多的一个季度。这样,去年全年,泰安市共获得生态补偿款956万元。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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