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阳) 随着炎夏的到来,泰安已经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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