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征)19日,泰安市环保局召开《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稿)新闻发布会,泰安对原预案做了修编,新修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副市长提升到市长级别,成员单位增加了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渣土办等,并相应增加了工作职责。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增加了蓝色预警,形成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体系,并对预警时间节点、红色预警启动措施做了相应调整。此外,进一步细化了应急预警措施,要求每个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增强了应急措施的针对性,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明确不同应急响应下需停限产的生产工艺及落实流程。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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