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征)10月9日,山东省环保厅向省会城市群7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泰安作为省会城市群之一,到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达到59微克/立方米。 方案明确,到2017年,省会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改善50%左右。到2017年,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70微克/立方米、 74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67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推进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省会城市群环境监管机制,深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改善。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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