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永霜 /通讯员 邵兴涛)近日,祝阳派出所与交警大队在祝阳镇辖区联合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一辆摩托三轮车装载了六个液化气罐在道路上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张某是莱芜市人,在无运输危险物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驾驶摩托三轮车非法运输液化气到泰安市岱岳区销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0月27日,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岱岳区公安局决定责令张某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做出对违法嫌疑人张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液化气属化学危险物质,运输、储存都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许可运输和储存危险物质都涉嫌违法,切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张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