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征)记者从泰安市旅游局了解到,泰安将于近期开展全市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一方面对本市一、二、三星级导游员进行评审,一方面将开展四五星级导游员的初评与推荐工作。报名参评者需要在12月1日至12月23日(周末除外)期间上报申请材料。 据介绍,导游员星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导游服务质量越好。导游员星级评定按照《山东省导游员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及《山东省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星级导游员的证书、标识由省星评委统一制作和颁发。评定方式将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愿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导游员也可根据文件要求报名参评。报名参评者需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3日(周末除外)期间上报申请材料。通过星评委审核通过的导游员,省星评委办公室将在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山东省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要求,导游员星级评定采用打分评定的方法,评级总分为700分。最低得分线:五星级为460分,四星级为420分,三星级为350分,二星级为280分,一星级为220分。导游员星级证书和标识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须重新申请、评定。
其中五星级导游员必须要求同时满足执业活动近3年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近3年未被游客投诉或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定为无效投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获得导游证满6年、已获评上四星级导游或高级及以上等级导游或中级导游满3年及以上、近3年累计中文导游带团不少于300天,外语导游不少于150天。
四星级导游员要求满足执业活动近3年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导游证满5年、已获评上三星级导游或中级导游、近3年累计中文导游带团不少于250天,外语导游不少于120天。
根据全国各地市星评导游员评选先例,成都等地导游员进行导游员星评后,游客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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