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孙征)妄想违反了交通法规还能不被处罚,在宁阳县一路段,一女驾驶员把别人的车牌挂到自己车上,但细心的交警从检验标志上发现端倪,该名女子也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记6分。 12月6日,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巡逻至宁曲公路乡饮路段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与监控系统提供的违法车辆信息相符,民警立即对此车辆进行拦停检查。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车前挡风玻璃粘贴的检验标志和车悬挂的号牌不相符,车辆号牌和检验标志是真的,驾驶员对此情况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民警初步判断此车具有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嫌疑,于是带领驾驶员到中队进一步核实。经调查:驾驶员孔某(女,40岁)于11月份刚买了此辆二手车,真实车牌是鲁H3C7**,新的车辆号牌没有发放下来,孔某就将鲁H23**L这副其他车辆上的号牌悬挂在了这辆普通小型客车上使用,新车牌领到后藏着不用,23**这副车牌却一直没有摘下来,以为这样可以长时间逃避交通违法处罚,没想到却遇上了细心的交警,证据确凿,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孔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民警也将车辆的真实牌照按规定用专用的螺丝悬挂在车辆上。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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