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政府印发《2017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今年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这是泰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计划》包括两个政府规章项目(一个制定项目、一个调研项目)、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为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去年10月份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下发了提报建议项目的通知,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题目。在部门提报和公开征集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与各部门深入座谈、科学周密研究论证,从中选取了行政管理急需、社会公众关注、出台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制定出台了《计划》。 (责任编辑:张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