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杀加怒。
【解释】
被判死刑的人,虽然是罪有应得,但也不要嗔恨愤怒。
故事一:
羊道生是邵陵王的参军,他有一个哥哥名叫海珍,担任溠州的刺史。有一次,羊道生请了假去看哥哥,见到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哭着恳求他说:“溠州刺史要把我杀掉,乞求您大发慈悲救救我啊!”道生就问他说:“你犯了什么罪?”那人说:“我只是想要逃跑叛离啊!”道生听了非常生气的说:“你犯的这个罪,最是让人生气。”说着就用自己的佩刀,挖下了犯人的眼睛,一口就吞了下去。过没多久,道生的哥哥到了之后,就下令将此人斩首。道生就觉得刚才吞下的犯人眼睛,哽在喉咙里面下不去,并且渐渐得感到发胀阻塞。道生因此没有办法进食,就饿死了。
故事二:
宋朝的大臣卢多逊,被贬官流放到朱崖(现在的海南)。当时的谏议大夫李符,为了这件事情,就入见宰相赵普,并且向赵普进言说:“朱崖虽然是在海外,然而那里的水土气候不错,流放到那里的官员,也多能够保全性命。而春州虽然是在内地,但是放逐到那里的官员,则必定会死,希望您能够变更前令,把卢多逊放逐到春州。对外而言,可以彰显您的宽宏大量,实际上则可以置他于死地啊!”赵普听了李符的建议之后,点点头表示同意。一个多月之后,李符因为出事,也被贬官流放到春州,当李符到达春州郡的时候,就死在了那里。
【分析】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况且被判死刑的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大奸大恶的人。只是因为在后来的成长过程中受到周围环境和人为的影响,而使得他走向了罪恶的道路。即使人家被判了死刑,是罪有应得,但也不要嗔恨忿怒于他。
(责任编辑: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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