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通报命名江苏南通、山东新泰等10城市为第八批(2016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悉,为贯彻落实《全民节水行动计划》,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规定,经材料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通过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命名了南通市等10个城市为第八批(2016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了解,该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分别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淮安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六安市,山东省新泰市、乳山市,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珠海市以及云南省玉溪市。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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